项目概况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号公交大厦号楼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号工商银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本项目一年预估金额¥元,为采购单位预估在合同期限内可能产生的金额,不代表为最终结算总金额。合同期限内,结算金额以实际产生的金额为准,即按需派单,按实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 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 (法定代表人、 董事、监事) 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供应商必须为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企业(业务范围需包含小型车维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在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已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复印件(备案业务范围需包含小型车维修)或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备注: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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