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人民法院于年作出()豫清申号裁定,裁定受理李书凡对南阳博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年月日作出()豫强清号决定书,指定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担任担南阳博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现参照《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提升破产审判质效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操作指引》的规定,拟通过竞选方式选聘审计和评估机构,对南阳博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清算专项审计,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南阳博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公司名称
南阳博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成立日期
年月日
注册资本
万元(实缴)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郑海龙
住所
方城县古庄店乡大库庄工业园区号
登记机关
南阳市方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
固体废弃物(石材废料、陶瓷废料、尾矿、废石、废渣、电石渣、粉煤灰、建筑垃圾)收集、处理、加工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石粉、脱硫剂、微硅粉的销售;劳务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南阳博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的财务资料目前均存放于清算组办公地点处,通过选聘的审计机构需前往清算组办公地点复制查阅,具体的资料需以审计机构所需要及现场接收的资料为准。
三、评估机构应依法对南阳博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固定资产评估以双方确认的资产清单为基础。
四、审计、评估机构需满足的条件:
、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近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与南阳博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曾为南阳博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提供过验资、审计、评估等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
.具有为破产清算或强制清算提供过审计、评估服务的经验;
.审计、评估机构应在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正式)和评估报告,审计、评估机构无故超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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