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年度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同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中央预算内)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度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同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以连农复[]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灌云县同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冠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年度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同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中央预算内)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灌云县。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年度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同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中央预算内)一标段,该项目位于灌云县同兴镇头队村及金跳村,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计划于年月日开工(具体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并于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招标控制价:.元(含备用金),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工程质量:国家、省现行农业项目验收规定和水利工程相关规范、规定及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省或部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农田水利或灌区改造或土地整理工程或农业综合开发),合同造价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内容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项目经理具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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