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普陀分局手持式智能移动警务终端采购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普陀分局手持式智能移动警务终端采购服务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普陀分局手持式智能移动警务终端采购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普陀分局拟进行手持式智能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对现有的台移动警务终端服务进行更换。(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分公司或其他组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可沿用其总公司的各项资质),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投标人所投终端设备须获得 认证证书及入网许可证;、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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