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邀请项目中所述项目的报价和谈判。
(二)商务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制造商应拥有可靠的产品质量保障体系,须通过/ :&;轨道交通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含教育培训系统的设计、开发和制造);为保障系统稳定可靠,配套软件系统的开发、测试须符合 (不含)以上规范,拥有相应软件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备查);
.企业信用要求级及以上(原件备查);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保证在年月日前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期内,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 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近三年内具有同类设备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公司投标;
. 资质审查资料:()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资质证明类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谈判文件的组成
(一)谈判文件包括本文件所发出的的修改澄清通知,修改澄清与本
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二)承揽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承揽商的响应性文件不能实质性的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承揽商自负。
(三)承揽商在收到谈判文件后(含工程量清单)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谈判文件后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内容将送达所有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承揽商。
三、技术规格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型电力机车模拟操纵台购置,编号。
施工地点:邯郸机务段。
施工内容:采购并且安装一台型电力机车模拟操纵台,安装在邯郸机务段,用于乘务员模拟训练。设备配置型电力机车模拟操纵台及视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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