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厦实业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咨询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条件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研究决定,由四川蜀厦实业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以下简称“比选人”或“蜀厦公司”)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四川蜀厦实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咨询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服务单位。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比选内容 .比选范围 比选人持有商业房产及所辖高速公路服务(停车)区经营资产出租、出售行为的评估咨询服务。 .服务期限 三年(合同签订之日起) .项目具体服务内容(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评估单位按照委托方出具《委托函》中的具体评估内容和要求,现场调查评估对象,收集、核查验证和分析整理评估资料,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形成评估结论,出具的评估报告内容必须完整、表述准确,客观合理。 ..评估基准日以委托方出具《委托书》确定的基准日为准;评估单位在收到《委托书》的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比选申请人资格 .资质要求 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设立的合伙制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具有评估机构资质(四川省财政厅备案)。 .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起至比选截止日)独立承担个及以上资产评估服务类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名,应持有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影印件,即黑白或彩色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提供投标截止月上月或上上月前半年在其比选申请单位连续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信誉要求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结果)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年(在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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