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湘潭经开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项目融资平衡方案》编制服务项目(招标代理编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项目概况、招标项目名称:湘潭经开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项目融资平衡方案》编制服务项目、招标代理编号:--二、招标人的采购需求序号包名称标的物名称数量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招标控制价(元)整包湘潭经开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项目融资平衡方案》编制服务项目项、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至年月日为止;、付款方式: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一季度一结算,由中标人提交结算清单经招标人确认后,作为服务合同资金支付依据。在阶段性结算金额确认后一个月内进行资金支付。、合同总额控制在万元(不含)以内,超过此控制价为无效投标。、支付条件:单个项目《项目融资平衡方案》(以下简称“一案”)编制费用:()入库阶段:如因项目原因,最终无法入库发行,单个项目需支付编制费用万元。()发行阶段:单个项目单年度内发行第一次,支付“一案”编制费用万元;发行第二次,另行支付编制费用万元;发行第三次,另行支付编制费用万元;发行第四次及以上次数,另行支付编制费用万元。单个项目单年度内“一案”编制费用不超过万元;跨年度发行按上述方式重新计算编制费用。三、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及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非法人组织的,提供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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