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华翔激光切割机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华翔轻量化科技(长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招标货物名称:一汽华翔激光切割机采购(三次) .交货地点:一汽华翔 .采购货物数量:台 . 交货期:第台设备在签订合同之后的个月内到货,第台在签订合同之后的个月内到货 .最高投标限价:无 .供货范围:本项目为一汽华翔轻量化科技(长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华翔)车间热成型部件三维五轴激光切割机(包括相关附件及设备稳压系统)的供货及服务的采购,用于一汽华翔车间零部件生产、调试功能,要求投标方负责激光切割机的设计、制造、运输、储存、在招标方的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终验收、售后服务等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的产品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和规范。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年月日至文件开标当日的至少台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直接供货方; )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类似业绩是指三维五轴激光切割机的销售业绩。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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