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公安局刑事技术耗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金昌市公安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金昌市公安局刑事技术耗材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对金昌市公安局刑事技术耗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第一包预算金额:.元(陆万贰仟贰佰叁拾元整);第二包预算金额:.元(捌拾陆万陆仟柒佰柒拾伍元整),详见招标文件。注:部分产品已由专家通过采购进口产品论证,并经财政局审批同意,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培训和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①.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③.提供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的资信证明;④.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原件,必须盖出具方公章方为有效。根据金昌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金财发〔〕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金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②、③、④、⑤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②、③、④、⑤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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