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轨道交通号线三期首开段工程轨道工程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轨道交通号线三期首开段工程轨道工程项目经理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项目概况:武汉地铁号线三期首开段工程起于武昌火车站,线路全长.,全为地下线,设座地下站,分别为江安路站、复兴路站。正线施工里程范围:正线(武昌火车站至江安路):+-+.、+-+.;张家湾停车场出入场线:+-+、+-+.。项目中标合同额.万元,项目合同工期天。.招标内容:详见附件《招标物资一览表》。. 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号);..《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号);..《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 号);..《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号);.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能力:拥有两条生产线,年生产能力万方混凝土。..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万人民币。..质量保证能力:质量能满足招标方施工要求。..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份近三年地铁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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