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高新区军民融合产业园总包工程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号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长春高新区军民融合产业园总包工程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研(长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区军民融合产业园总包工程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项目最高服务费不超过此限价;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
采购需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长春高新区军民融合产业园总包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并出具成果文件;
服务内容:长春高新区军民融合产业园总包工程结算审核;
服务地点:长春高新区;
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资料齐备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如非成交人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按延误时间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 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
. 近三年(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须具有自成立之日起至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年月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需具有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个月的资信证明);
.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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