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工程-电气工程(一期)已由长莲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工程-电气工程(一期)施工; .项目编号:--; .建设地点:莲花山度假区内;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建二街(莲花山大路-开十七路)、建四街(开十七路-泉眼大街)、丙十四路(巷道-乙五街)()、建五街(建四街-既有泉眼大街、既有堤顶路-乙五街)、丙三十路、丙三十二街(丙三十三街-丙三十四街)、丙三十三街(丙三十二街-既有丙三十三街)的电气工程。具体包含路灯、路灯基础、路灯管线等; .招标控制价:.万元(其中含暂列金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年至年)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年月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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