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东区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校车运营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湘东区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校车运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湘购
项目名称:湘东区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校车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湘购
湘东区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校车运营项目
辆
.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年+年( 即试运营期年,如无异议,再续签年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将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①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②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 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