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通山县景元小学校舍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山县隆鼎丽都期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 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通山县景元小学校舍维修工程、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需求:景元小学食堂屋面、舞蹈室屋面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合同履行期限: 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项目经理及配套班子成员一经报名成功后一律不允许更换)。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 日至年 月 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通山县隆鼎丽都期单元、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两者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告第条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参加报名(以上资料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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