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广场项目(一期)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莒南县人民广场项目(一期)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建设单位为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单位为莒南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莒南县人民广场(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约万平方米,广场铺装及小品约万平方米;共分为南北两个区,北区约万平方米,南区约万平方米。主要施工内容为广场铺装、园林绿化、水景及喷泉、地雕、景亭、文化长廊、公厕及管理用房、异形花池、雕塑小品、景石及其安装配套工程等内容。总投资金额为.万元。 .建设地点:莒南县北二路与文博路交汇处东南。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施工总周期:总日历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 ()设计招标范围:包括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配合服务并提交设计成果(包括效果图及施工图)等; ()采购招标范围:包括项目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供货和安装调试; ()施工招标范围:包括图纸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支持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等,即本项目结束后须确保整个项目达到使用要求。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认可后进行图审,施工图审查要求合格。 ()材料、设备质量: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施工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经验、人员能力。 ()设计资质: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①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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