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银河镇紫溪河(乌石村月山河段)堤防加固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芦溪县银河镇紫溪河(乌石村月山河段)堤防加固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芦溪县银河镇紫溪河(乌石村月山河段)堤防加固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银河镇乌石村境内 .招标规模:河道综合治理长.,河道清淤疏浚.,浆砌石固脚连锁式砼预制块护坡,浆砌石护岸,新建下河踏步座,新建排水涵管座。本次招标控制价.元 .计划工期:年月至年月。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个施工标段。 .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拟派本次施工标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 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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