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见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了规范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饭堂食材采购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拟对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饭堂的食材等配送的供货资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本项目配送地点为:人民北路号食堂,本次共确定家食材配送公司。如配送地点发生变动,以采购人实际配送地点为准。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竞标。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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