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年车辆系统第三批—车辆设备购置(成都北车辆段密地站修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第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局集团公司年车辆系统第三批—车辆设备购置(成都北车辆段密地站修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第次)公告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改资金,大修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改造应急综合保障车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招标项目物资明细表(见附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投标货物生产或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资质、业绩等要求..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制造能力的生产商。(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许可和认证要求: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生产商须通过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证书等证明材料。(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生产能力要求:需提供生产商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表。(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财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财务未被冻结,须提供近两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能力证明材料有时间要求的,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以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具备轨道交通应急综合保障车改造的场地、设备、人员及技术能力。提供份类似改造车辆使用单位出具的车辆良好运用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出具时间应在近一年以内,附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供货业绩要求:投标方须提供台轨道交通应急综合保障车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原件。(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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