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节审〔〕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粤东钢铁有限公司优特合金钢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广东粤东钢铁有限公司优特合金钢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报告的请示》(源发改〔〕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上述材料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广东粤东钢铁有限公司组织编制的《广东粤东钢铁有限公司优特合金钢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年本)有关规范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将现有生产线通过节能降碳技术升级改造为条生成低合金钢、钢筋混凝土用钢以及高强度、高韧性、耐磨、耐腐蚀、耐低温、耐高温等具有高附加值的高端钒铁合金结构钢产品生产能力的现代化炼钢生产线。主要建设条型废预热连续加料设备,套除尘系统、台机流优特合金钢连铸机以及满生产需要的辅助生产设施,实现低碳和智能化生产等。项目耗能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万立方米。
三、请广东粤东钢铁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本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维管理的重要依据。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广东粤东钢铁有限公司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节能验收工作指南》(年本)自行组织节能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备我局。
五、请广东粤东钢铁有限公司按照节能承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我局将视情对项目组织现场抽查,核查项目节能报告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视情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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