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邮区中心太原邮件处理中心 制作生产场区标识标牌项目 比选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邮区中心委托,对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邮区中心太原邮件处理中心制作生产场区标识标牌项目组织比选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邮区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邮区中心太原邮件处理中心制作生产场区标识标牌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按照个标包执行采购。 按照采购人《规范化管理手册》要求,为太原邮件处理中心生产场区制作“”宣传海报、看板、标识、标牌、现场流程等,含平面布局图、生产作业区、信息看板、垛口装卸区、人车分离、消防通道等,并提供设计、安装服务。 .工期要求:自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个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号(太原邮件处理中心)。 .采购控制价:.万元。 四、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供应商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近三年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中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案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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