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现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聘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选型入围评估合作机构”项目供应商,特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公司参与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选型入围评估合作机构项目”。二、项目内容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选型入围评估合作机构”项目采购,拟选聘供应商家。三、被邀请人的资质要求(一)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三)能接受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对供应商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中行关联关系管理和反洗钱相关要求。(四)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五)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六)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七)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八)供应商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十)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十一)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十二)供应商(评估机构)需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资质和能力,具体如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设立并取得国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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