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文印设备、诉讼档案管理设备以及智慧执行终端项目(二次)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拉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裁判文书文印设备、诉讼档案管理设备以及智慧执行终端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公开招标活动。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文印设备、诉讼档案管理设备以及智慧执行终端项目(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万元(大写:壹佰捌拾万捌仟圆整)(其中:包一:裁判文书文印设备万元、包三:智慧执行终端项目 万元)采购需求:裁判文书文印设备及智慧执行终端等采购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或季度报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此项由供应商提供信用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动:)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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