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年、年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井市年、年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已由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井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龙井市年、年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一标段)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工程名称:龙井市年、年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一标段);
. 主要建设内容:排水沟.;渠道.;涵管座;盖板涵座;闸门座;田间道路总长.,过水路面长(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 建设地点:老头沟镇泗水村;
. 计划工期:年月日-年月日,共日历天;
. 质量标准:符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年第号)《吉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吉农建发〔〕号)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类),且无在建工程;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年、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年财务审计报告,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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