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炊事器材购置(新风加热系统和排油烟机)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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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机关食堂炊事器材购置(新风加热系统和排油烟机)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采购范围:油烟净化一体机、新风加热系统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预算金额:元,其中:油烟净化一体机:元;新风加热系统:元
、包号划分:无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承诺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承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具有境外永久居住权(含港澳台),并具有履行合同必备的设备、人员、能力。
(三)供应商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所缴纳的纳税资料和社保证明资料。
(四)供应商须对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中没有记录;近三年(年月日至今)在 “行政处罚”中没有较大金额行政处罚记录;近三年(年月日至今)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无处罚期内的记录。(提供在线查询截图)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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