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
三、组织形式:委托采购
四、采购单位:大唐湖北新能源事业部
五、采购代理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六、采购标的名称:财务一体化系统运维项目
七、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财务一体化系统,以目前大唐集团公司财务一体化系统的 平台为基础,采用“插件式”开发,通过与财务一体化系统、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系统、资金调度系统、大唐网银系统、关联交易系统、融资管理系统及其他业务系统的集成,实现财务一体化系统会计集中核算、资金集中支付、提供报表数据支撑等业务职能。
集团公司财务一体化系统的实施单位为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大唐湖北新能源事业部财务一体化系统以集团公司共享服务平台为基础搭建,与集团公司财务一体化系统、资金调度系统、大唐网银系统及其他业务系统的集成。为保证财务数据与集团公司数据互通、接口统一、标准一致,需由原供应商统一运行维护。根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购买的采购;或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备件供应、更换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购买的采购;或必须保证与原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采购”之规定,特申请向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八、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财务一体化系统,以目前大唐集团公司财务一体化系统的 平台为基础,采用“插件式”开发,通过与财务一体化系统、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系统、资金调度系统、大唐网银系统、关联交易系统、融资管理系统及其他业务系统的集成,实现财务一体化系统会计集中核算、资金集中支付、提供报表数据支撑等业务职能。
集团公司财务一体化系统的实施单位为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大唐湖北新能源事业部财务一体化系统以集团公司共享服务平台为基础搭建,与集团公司财务一体化系统、资金调度系统、大唐网银系统及其他业务系统的集成。为保证财务数据与集团公司数据互通、接口统一、标准一致,需由原供应商统一运行维护。根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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