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黄河大合唱生态写生基地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县黄河大合唱生态写生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吉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吉行政审批发【】号、吉行政审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县壶口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除申请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其余由镇政府筹措解决。项目已经备案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吉县壶口镇陈家岭村。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分布在旅游公路沿线,结合旅游公路沿线景观节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六个板块分别为:黄水谣青年旅社、黄河文化艺术馆、艺术家工作室、黄河大合唱纪念馆、村落环境提升、艺术写生站点。 .项目总投资:.万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不分标段。 .质量标准: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贰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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