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桃源院区产科一体化产房一次性生活用品(待产包)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万元(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否则报价无效)
.采购数量:约份(具体待产包用品参数请查看九、附件下载)
.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服务期限:年
二、服务需求
.每月按科室实际需求供货,按月结算。供应商不能以量少拒绝或推迟送货。
.采购人不承诺业务量,参数中的数量为年大概采购量基数,结算以采购人实际供货采购数量为主。
.乙方须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遇到甲方医院有群体性重大突发事件等应急情况时,须优先满足甲方给予供货。
.服务期内甲方不定期抽查货品,若发现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参数需求问题等问题,第一次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甲方管理归口部门予以书面警告;书面警告后,仍被发现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参数需求问题等问题的,甲方扣减当月结算费用的%,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因货品质量问题被处罚次以上(含)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并终止合同。
.南宁市内免费送货上门,紧急配送订单接到订单后最快小时送达,普通配送订单小时内完成订单配送,小时内送货到达采购人填写的详细收货地址,并提供搬楼、送货上门的服务。
.成交供应商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产品质量不合格者,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样品要求
参加比选时需根据产品参数提供样品包一份。
.样品包装要求:
①各样品表面不得出现任何厂家(公司)或投标品牌标识;
②所有样品按需求包装后统一封装密封;
③密封包装袋正面贴上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等信息的标签。
.未按要求提供样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样品的公司,将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
四、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书;
.投标人未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五、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根据实际验收合格的待产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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