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年月日发布的《中联重科轮式起重机(含专用汽车)智能制造项目低压配电(柜)箱采购谈判公告》做如下调整: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变更 ()原公告“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生产的电气产品应取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元器件生产商需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现更正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企业生产的电气产品应取得中国质量认证或认证自我声明,元器件生产商需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原公告“.请参与单位将报名表及相关对应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元器件制造商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基本账户、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近五年业绩列表及证明材料、报名联系人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等有关公司资质文件等)发送至@.(邮箱名注明报名项目及单位名称)。参与报名单位按要求完整填写“投标单位报名表”。”,现变更为“.请参与单位将报名表及相关对应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元器件制造商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中国质量认证或认证自我声明、基本账户、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近五年业绩列表及证明材料、报名联系人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等有关公司资质文件等)发送至@.(邮箱名注明报名项目及单位名称)。参与报名单位按要求完整填写“投标单位报名表”。” ()因上述变更,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整”。 ()其他要求不变,可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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