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太原邮区中心燃油供应服务项目(标包)四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太原邮区中心燃油供应服务项目已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标包进行国内四次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太原邮区中心燃油供应服务项目(标包)四次 .招标内容:为太原邮区中心(含侯马邮件处理中心)提供燃油供应服务,项目以当日油价挂牌价为基准,采用优惠率的形式签订协议。具体技术要求见技术规范。本次招标为标包:太原邮件处理中心,年使用汽油约.万升、柴油约.万升,中标家供应商: .服务期: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投标人拟提供服务的加油站须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标包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已建成的实体加油站,位于太原市龙城大街以南,按照道路行驶规定符合黄标车通行路段,且距太原邮件处理中心(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号) 公里范围内(提供高德地图大型车辆线路导航截图),能够满足大型邮运车辆进出的实体加油站。承诺能够同时满足辆及以上大型邮运车辆正常进出及加油服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案件。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