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甘泉县长征历史步道(甘泉段)建设项目一期暂估价部分圪崂村、晋塔村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枣园路支行:;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甘泉县长征历史步道(甘泉段)建设项目一期暂估价部分圪崂村、晋塔村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已由甘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甘行审发()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解决,招标人为陕西建工第十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甘泉县石门镇。 . 项目概况:污水处理设备、监控、音频设备采购。 .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完成设备供货。 . 招标范围:污水处理设备、监控、音频设备采购。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采购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年检报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提供年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年度或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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