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莞市沙田镇专职消防队码头分站器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沙田镇专职消防队码头分站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东莞市沙田镇专职消防队码头分站器材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 消防设备 消防设备 (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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