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区级相关文件精神,受下属部分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决定对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下属部分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存量资金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第二次)进行采购(因第一次招标投标有效单位不足三家,按相关规定本项目重新发布信息进行公开招标,第一次报名成功的单位须重新报名),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下属部分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存量资金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编号: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内容: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下属部分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存量资金公款账户的开户、资金存放等相关服务,下属经济合作社分别是:杭州余杭宝塔股份经济合作社、杭州余杭华坞股份经济合作社、杭州余杭溪塔股份经济合作社、杭州余杭凤凰山股份经济合作社、杭州余杭金星股份经济合作社、杭州余杭义桥股份经济合作社、杭州余杭沈家店股份经济合作社、杭州余杭洪桐股份经济合作社。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年。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中标单位数量:家服务单位【根椐余农发()号文件精神,投标单位不得少于家,否则采购人将重新发布采购公告)。
九、投标资质要求:
(一)投标的银行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机构,符合《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余政办〔〕号)、《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余财预执〔〕号)、《关于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余财预执[]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账户管理和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余财预执[]号的规定。
(二)在余杭区行政区域内设有一级支行、人民银行余杭支行年度综合评价级及以上(年,在原余杭区设有一级支行的银行,且报名截止日前在余杭区新设一级支行的,可以作为投标主体参加余杭区开展的公款竞争性存放,综合评价视同级),并且在余杭街道行政区域内有人工营业网点。
(三)依法开展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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