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部分加油站增设三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采购及安装项目补充通知:榕招字[]第号各有关单位:由本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部分加油站增设三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说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特此招标人: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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