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作如下变更: 一、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公告为: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三)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在报名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变更为: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在报名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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