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车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一、招标条件本 班车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 天津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工作范围为全包方式,投标人应熟悉港口作业环境和流程,适应作业班次,且应具备丰富的服务经验。提供服务内容包括在员工、下班通勤班车服务。投标人承担班车运行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同时投标人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提供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消除车辆的安全隐患,应定期对提供服务的驾驶员进行安全及驾驶技能的教育及考核,保证行车安全。具体的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业主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班车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营业期限内或有效期内,如独立法人企业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出具独立法人企业授权书,每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派遣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达标等级一级,且在年检合格期内。()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存在任何合同中有重大违约行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年度审计报告,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业绩要求:投标人至今实施过至少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人员要求: /()信誉要求:投标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投标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生产的产品投入运行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经过事故调查和认定,由用户部门、上级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质量事故责任或对投标人进行了处理的;投标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财产已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的。()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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