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投科技有限公司年第二批次气象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谈判邀请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广西交投科技有限公司拟对年第二批次气象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概况、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广西交投科技有限公司年第二批次气象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分为个标段,对采购人进行年第二批次气象监测设备进行采购,采购清单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本次采购清单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以经验收合格的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本项目不因数量变化进行单价调整,采购量变化带来的相关成本风险由报价人承担。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按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主要性能参数对年第二批次气象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供货,内容包括设备装卸、运送、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
供货期:自供货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日内完成供货,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供货到现场,具体供货设备、数量及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广西区内)。
质保期: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二、竞标人应具备的最低条件
(一)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所采购货物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供应商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年,注册资金达到万元及以上,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业绩要求:响应人近三年(年月日至今)内,累计承接过不少于个与本次采购材料设备一致或者同类型产品的项目,且每个项目合同金额大于万元。(注:须附相应的购售合同封面、合同总价页、签字盖章页、销售合同完整清单原件扫描件,且业绩证明须完整、清晰可辨,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三)响应人可以是生产制造商,也可以是销售代理商。响应人若为销售代理商的需具有生产制造商针对响应产品的销售授权书(代理权证明或分销商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由一家单位参与投标(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否则,相关投标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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