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镇月青村一、二组土地整理项目已经批准实施。受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月青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工程名称:南洋镇月青村一、二组土地整理项目 . 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月青村村民委员会 . 工程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南洋镇月青村境内。 招标要求:、施工范围内能预见的杂草、树、树根、建筑垃圾等一切杂物清除及外运,具体做法按招标人要求实施;、对场地土堆推平、挖高填低、整平,人工配合处理机械整平不到之处;平整后高低差不超过,满足建设单位要求、且需达到耕地质量标准。 招标范围:南洋镇月青村一、二组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约亩,造价约.万元。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保留增减招标工程量的权利。 . 工期要求: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 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招标人要求。 .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采用资格后审法)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 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类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 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三、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复印件(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复印件(除现金外),且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 号)评定为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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