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驻烟台市看守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及院内安防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驻烟台市看守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及院内安防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驻烟台市看守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及院内安防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采购需求: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驻烟台市看守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及院内安防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 “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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