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告 号 一、招商人:广东铁路有限公司惠州车务段 二、招商项目名称:广东铁路有限公司惠州车务段安保业务外包项目 三、招商业务基本情况: (一)服务范围、内容: .项目期限:项目期限为年(自签订合同起年)。 .服务内容及地点: 该项业务外包工作为承担惠州车务段管内陆丰南站、陆丰东站、惠来站、潮南站、汕头南站、潮安站个车站应急处突业务,人员人。负责车站站场、旅客购票、进站验证、出站查票、安检工作等秩序的维持,负责处置安保突发事件,协助公安部门做好视频巡查和旅客临时身份证明制证工作。 .特别说明:应急处突、临时身份证明制证、视频巡查人员由广州铁路公安局结合现场实际工作需要管理使用,按照铁路公安机关制订的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提供服务。 .因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发生铁路运输政策调整或惠州车务段上级部门重新规划致使业务外包不能继续履行时,业务外包终止。惠州车务段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其他: . 本次业务外包费用总价(含增值税),需按照招商人要求开具税点为%,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如遇税务政策调整,合同价款不变。 . 根据安保服务质量进行核算,每天按甲方或广州铁路各公安部门对应急处突、临时身份证明制证、视频巡查和站场看守制定的上岗人数上岗,实际支付金额以扣除违约金及核减考核金后金额为准。合同中不含税服务费单价不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税价合计金额相应调整。 . 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分包,竞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安保资质和处置安保事件的专业能力,并保证安保资质在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 竞商单位应保证所聘用的安保人员应当无传染病、吸毒、犯罪记录等不适合从事安保工作的情形。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经过审核并按规定在铁路公安机关备案、考试合格,取得安保员证等相应证件。应依法规范用工和从业人员管理,按照《安保服务管理条例》及竞商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对安保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和培训,负责安保人员培训、学习和教育,提高安保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确保安保人员严格执行《安保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准时、着装上岗,文明执勤,做好安保服务。主动向甲方反馈安保服务工作情况,并协商解决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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