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万元以下零星维修改造(服务)项目施工单位预采购(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万元以下零星维修改造(服务)项目施工单位预采购 详见-技术、商务要求 重庆市 沙坪坝区 年 说明 .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本项目确定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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