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函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 、预算金额:.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项目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视频脑电图采集系统 正压无创呼吸治疗仪 自动洗胃机 注射泵 可视喉镜 经皮黄疸仪 婴儿复苏器 新生儿复苏模型 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 输液泵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投标人承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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