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货运中心融媒体工作室设备集体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货运中心融媒体工作室设备集体采购公告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微单数码相机台,配套镜头个,配套内存卡个;视频剪辑笔记本电脑台;办公用笔记本电脑台;视频剪辑组装电脑主机台;电脑显示器台;补光灯个;三角架个;数码相机手持稳定器台;手机云台稳定器台;领夹麦克风个;便捷投影仪台;台式电脑音响台;无线蓝牙音响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 .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即属于代理/经销商)的,在投标时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或者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具有公司、企业对本公司、企业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依据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参与投标单位在投标中提供有效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函彩印件,投标时携带告知函原件备查。 .每年有家以上国有企业服务业绩(其中家以上为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在包头市设有售后服务网点。 四、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转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时-时) 、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止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请登录后查询购买。购买招标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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