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采购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确保区法制审核工作高质量开展,全面提升合法性审查的质量和效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现拟采购区级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选择委托家优秀服务单位承担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服务内容(范围):担任合作区及采购人常年法律顾问,服从采购人的调配和安排。按照服务内容的不同分为包、包和包。三个包的共同服务内容如下: ()按照采购人及区领导的要求,参加相关会议,为会议议题提供法律意见; ()根据采购人的统筹安排,为区领导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就区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法律意见;对其职能部门问询的答复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应采购人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参与处理涉及管委会或采购人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协助审查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及合同签订等工作; ()负责收集、整理党工委、管委会及其职能部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提供评价、分析意见或建议; ()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每年进行法律方面业务培训不少于次。协助开展法治宣传,解答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法律服务。包、包和包除上述工作内容外,还需另外承担: 包:协助开展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工作,协助开展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包:协助提升合作区各单位法律顾问服务质量。 包:协助开展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常规清理工作,承担区党政办内部法律服务工作。.服务要求:()服务团队提供的法律服务如涉及重大投融资事项、重大资产处置、股票发行与上市、立法项目、法治创新、金融创新、社会管理创新等需要律师全过程参与、提供全面法律意见,且工作量大、情况复杂、难度较大、投入时间精力多的,服务周期相对较长,责任较为重大的事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作为专项法律服务,不计入常规法律顾问的日常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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