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年沈阳市分公司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第二次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配套设备,具体详见附件配置清单。采购份额:.万元(不含税),.万元(含税)。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测完毕并交付使用。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二年。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或采购份额执行完成(先到为止)。.本项目划分个标段,中标人数量为个(各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标段一:预算金额:.万元(不含税),.万元(含税),设备需支持互通能力、支持分组功能,并可与现网综合网管对接互通。标段二:预算金额:.万元(不含税),.万元(含税),设备需支持互通能力,并可与现网综合网管对接互通。. 本次报价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折扣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税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已开具过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代开字样)。.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由国家工信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光传输设备),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由原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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