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东岸校区校园屏采购项目二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在海口市蓝天路号名门广场北区(-)座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东岸校区校园屏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报价最高不允许超出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所有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采购需求:()采购内容: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东岸校区大门、行政楼、体育场羽毛球场屏建设等;()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付款方式 :采购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地点:由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或组织)的,提供社会团体(或组织) 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月日至今任意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复印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年月日至今任意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以银行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为准,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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