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公司中电建大兴安岭十八站风电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电建大兴安岭十八站风电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电建大兴安岭十八站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黑发改新能源〔〕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塔河县国脉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比例%);银行贷款(比例%),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塔河县国脉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塔河县十八站区域 . 项目建设规模:塔河县十八站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为新建工程,厂址位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塔河县十八站区域内。十八站地处塔河县境东南部,呼玛河中下游左岸。东和南分别与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韩家园子镇接壤,西南与新林区塔尔根镇毗邻,西和西北分别与塔河镇、瓦拉干镇相连,北与依西肯乡交界。场区旁有省道通过,对外交通较为便利。塔河县十八站风电项目,本期规划容量为。本期安装台单机容量为.的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同期建设一座升压站,升压站本期安装台的主变压器,电压等级为±×.%/。升压站位置在风电场区域规划范围中部,通过×-输电线路,以电压等级接十八站变侧,进入黑龙江电网主网,送电距离约为千米。本项目储能装置本期暂按项目装机容量%考虑,按小时放电设计,即全场共安装储能装置。 . 项目工期:天,计划开始日期:年月日。 . 招标范围:风电项目: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参照表】土地永久和临时征(占)用手续办理及协调等全部工作,临时征(占)用的补偿;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设计评审、施工证件和批件办理(土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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