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乡村振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县乡村振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项目已由吉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吉行政审批发〔〕号、吉行政审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及吉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吉县乡村振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项目 .建设地点:吉县壶口镇真村、雷家庄村、社堤村、柏东村、陈家岭村 .建设规模:村庄污水管网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 () 螺旋波纹管,管道长度 ;入户支管采用-,管线长度米;污水检查井采用钢筋混凝土检查井 (Ф),数量为座;拆除与恢复路面 (混凝)㎡;污水处理站总计座(处理规模总计为 ³/);³玻璃钢蓄水池座;³玻璃钢污水池座;³玻璃钢化粪池座,³玻璃钢化粪池 座,潜污泵 台;灌溉农田管道,电缆(从村内电源到污水处理站)总计长度 米。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吉县乡村振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本项目投资额:.万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状况良好。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且未参与其他投标或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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