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机务维修系统功能优化升级及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机务维修系统功能优化升级及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采购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项目名称: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机务维修系统功能优化升级及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采购内容:机务维修系统功能优化升级及系统运维服务。序号采购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机务维修系统功能优化升级项系统运维服务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磋商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从事航空公司机务类维修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工作年及以上且从事航空公司机务类信息系统运维相关技术服务年及以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年月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提供类似案例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提供的案例为供货业绩,则提供①合同复印件(合同须具备机务类维修管理信息系统须包含飞机维修方案编制或维修任务管控或航材管理任一功能,签订时间须在年月日以后、②银行汇款凭证或结算发票复印件、③验收单,三项业绩证明材料缺少任意项视为无效业绩;如供应商提供的案例为供应商自用机务类维修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须体现①该机务类维修管理信息系统须包含飞机维修方案编制或维修任务管控或航材管理任一功能②项目验收单,两项业绩证明材料缺少任意项视为无效业绩;)供应商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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