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晋商银行全国统一集中账户管理报送功能优化项目二、项目背景根据人民银行对银行账户管理职责的重要要求,优化集中账户管理报送功能,整合当前省级账户系统、账户对外查询服务系统、全国个人银行账户管理、账户与支付业务风险监测系统等个总行级账户相关系统以及各省自建辅助系统部分功能,形成外部统一接入、内部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全国集中&;大系统&;,实现账户数据和业务处理的归集,充分释放数据效能,并实现与人民银行反诈专班、支付清算、有权机关等其他相关系统的信息共享能力。为满足以上人民银行报送要求,我行提出该项目建设意向。三、项目要求全国统一集中账户管理系统需符合人民银行相关法规和规定,需满足人民银行要求的所有报文交换标准及接入互联规范,系统需能够提供标准化的数据接口和协议,具备良好的集成能力,能够与我行现有的系统进行无缝衔接和数据传输。功能要求:、满足人民银行要求的报文交换标准及接入互联规范。、与行内系统对接,整合业务流程,实现数据采集、整合形成标准报送接口。、满足与人行系统对接的机密性传输要求。四、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一)潜在供应商资质和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能力;、须具备 级或以上、、软件企业认定等任一资格证书;、公司有个及以上同类项目在国内银行业中标、合同签订或投产实施的案例;、与其它报名的供应商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二)潜在供应商在合同、安全和保密方面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签订合同后,不得再与我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未经我行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服务转包、变相转包和分包,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潜在供应商要承诺保证技术服务人员的稳定,保证在服务期间不随意更换工程师,如遇特殊情况不得不更换工程师时,需提供响应性承诺。、未经我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潜在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与项目中相关的任何内容、资料(包括书面和磁介质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否则,潜在供应商必须承担因此给我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我行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潜在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人员入场后需根据我行要求,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全部及/或任何部分的相关知识产权,包括相关权益,均归我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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