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医院远程查房会诊移动车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远程查房会诊移动车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平台&;,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深圳市人民医院远程查房会诊移动车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远程查房会诊移动车
套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拒绝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当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无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其所属类别进行书面说明。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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